关于吉布提边境口岸实行新冠肺炎检疫的通知 |
2020-07-17 20:23 |
7月16日,吉布提卫生部发布公告,就吉布提自7月17日重新开放海陆空边境后,在各边境口岸实行新冠肺炎检疫作出明确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对于入境旅客,从吉布提国际机场、纳嘉德火车总站、Loyada、Galilé、Galafi和Balho边防检查站、塔朱拉港与奥博克港等口岸抵吉时,所有11岁以上者均须接受咽拭子检测。取样前半小时应避免进食固体食物。检测就地进行,结果将在取样后1小时内提供。检测结果出来前,旅客不得入境。 对于出境旅客,在布法医院检测与治疗中心接受PCR核酸检测,取样时间为每日8时至12时,取样4小时后出结果。检查结果72小时内有效,由旅客负责确保其出境时持有有效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将获新冠病毒阴性证书,检测结果为阳性者不得乘机、乘车或乘船出境。 所有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吉布提人或常住吉布提的外国人将根据其初步临床诊断情况,在吉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或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在家自我隔离治疗。 所有非常住吉布提的外籍确诊人士将根据临床诊断情况,在定点酒店自费隔离治疗,或在当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我馆提醒计划赴吉布提和现已在吉的中国公民在入出境吉布提之前详细了解吉政府相关规定,服从配合其有关疫情防控安排。如被送往定点酒店或医院观察或治疗,请及时报告我馆,可拨打我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热线手机:+253-77083173,或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我馆将及时提供必要的领事协助和服务。 附件:《吉布提卫生部关于边境口岸实行新冠肺炎检疫的通知》原文及中译文 中国驻吉布提使馆 2020年7月17日 吉布提卫生部关于边境口岸实行新冠肺炎检疫的通知 2020年7月16日 本通知在2020年7月12日关于重新开放边境总统令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相关卫生规定。 本通知遵照国家防疫科学委员会同各有关部门结合国际卫生条例所共同提出的建议,旨在为具体落实重新开放边境的决定给予总体指导。 本通知规定的措施将在陆海空各入境口岸予以实施,以降低新冠病毒输入风险。 一、总则 所有从吉布提出入境的旅客,不论乘坐何种交通工具(飞机、船舶、火车或公交车),必须: · 抵吉时,在陆海空入境口岸接受新冠病毒检测; · 遵照目的国政府要求,在出境时携带新冠病毒检测报告; · 在出入境口岸时佩戴口罩; · 尽量在旅途各个环节都保持一米社交距离; · 全程携带酒精免洗洗手液。 为确保乘客间的社交距离,吉布提各机场、火车站和陆路边境将设置等候区、通行区、测温点及隔离区。 二、新冠病毒检测 吉布提政府按照下列情况进行新冠病毒检测: 针对入境旅客: · 所有11岁以上的入境旅客(转机乘客和机组人员除外)在抵吉时均须接受咽拭子检测; · 所有乘客在取样前半小时内应避免进食固体食物; · 检测将就地进行,结果将在取样后一小时内提供; · 检测结果出来前,旅客禁止入境; · 检测结果呈阳性者将按照国家现行规定由卫生部门收治; · 旅客可在以下入境口岸接受检测: - 吉布提国际机场; - 纳嘉德火车站; - Loyada,Galilé,Galafi,Balho边防检查站; - 塔朱拉港与奥博克港。 针对出境旅客: · 出境旅客在布法医院检测与治疗中心接受检测; · 取样时间为每日8时至12时; · 采取PCR核酸检测,取样四小时后出结果; · 检测结果72小时内有效,由旅客负责确保其出境时持有有效检测报告; · 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将获新冠病毒阴性证书; · 检测结果为阳性者不得乘机、乘车或乘船出境。 出于兼顾防疫工作和航班连续性的考虑,针对需在吉停留的机组人员: · 如所在航司能出具体检报告,特别是关于新冠病毒检测的报告,则无需进行新冠病毒检测; · 抵吉时需接受体温检测,并回答关于是否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问题; · 自下机至离境,机组人员走卫生通道,佩戴口罩并保持社交距离。 三、交通工具和旅客接待区的消毒 · 交通工具经营者须根据设备使用情况,按照相关管理机构和吉布提国家公共卫生研究院的建议,定期对交通工具进行消毒; · 对交通工具进行消毒须使用能有效消杀新冠病毒且无害的产品,同时要遵守消毒设备厂商的使用说明和世界卫生组织建议; · 须对旅客接待区定期进行消毒,由国家卫生公共研究院直接实施,或者按照该院指示实施。 四、检测结果阳性者的收治 检测结果阳性者的收治按照国家有关指导方针进行: · 所有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吉布提人或常住吉布提的外国人将根据其初步临床诊断情况,在吉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或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在家自我隔离治疗; · 所有非常住吉布提的外籍确诊人士将根据临床诊断情况,在定点酒店自费隔离治疗,或在当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卫生部长 穆罕默德·瓦尔萨马·迪里耶 |